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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,推动学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,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安徽医科大学按照非学历教育管办分离的原则,设立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,归口管理全校非学历教育。

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职能主要为: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,拟定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,建立风险防控机制;

2.负责对各办学部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进行立项审批,规范各办学部门非学历教育招生行为,对招生简介、广告宣传等进行审核;

3.负责对非学历教育合同(或者协议)事务进行管理,审查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中合作方的背景和资质,审核合作办学合同中合作模式、校名校誉使用、合作期限、权利义务等条款;

4.负责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、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,建立非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、考核评价体系和质量保障机制,加强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建设,健全开发使用标准、程序和审核评价机制;

5.负责制作、审核和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,建立规范的结业证书审核与申领机制,做好结业申请材料的收集与归档;

6.研究制定继续教育考核评价体系、开展考核评价、保障培养质量等工作;

7.做好继续教育专(兼)职教师的资格审查和聘用等工作,在继续教育学院配合下完成相关学籍、学历、学位督查等工作。

8.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有关非学历教育管理等工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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